關于通過吉林省科技廳推薦2014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勵的申報工作通知
校内各有關單位:
由吉林省科技廳推薦2014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勵的申報工作已開始,根據《吉林省推薦國家科學技術獎暫行辦法》,現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薦辦法和程序
國家科學技術獎實行由下向上逐級推薦,不接受個人申報。
1、單位推薦
⑴各市(州)科技行政管理部門
⑵省直有關廳(委、辦、局)
⑶中直駐吉有關單位和大型企業的科技主管機構
2、專家推薦
⑴省内曾獲國家科學技術獎項目的第一完成人,每人每年可推薦1項本人所熟悉學科或專業領域内的項目;
⑵省内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每人每年可推薦1項本人所熟悉學科或專業領域内的項目。
推薦的項目由吉林省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組織相關專家進行評審,最終确定推薦國家科學技術獎的項目。
二、推薦範圍及條件
1、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
推薦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得者一般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⑴曾獲省科學技術進步特殊貢獻獎;
⑵省、部級科學技術獎一等獎第一完成人。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科學技術⏭➰獎
對吉林省科學技術事業做出重要貢獻的外國科學家、工程技術人員、科技管理人員和科學技術研究、開發、管理等組織。
3、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
推薦這三個獎種一般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⑴曾獲得吉林省科學技術進步特殊貢獻獎;
⑵曾獲省、部級科學技術獎二等獎以上(含二等獎)。
4、國家科技進步獎科普類項目
推薦範圍僅限于出版發行的科普圖書、科普電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
5、國家科技進步獎工人、農民科技創新類項目
推薦範圍僅限于工人、農民身份完成的科技創新類項目。
6、項目完成年限
國家自然科學獎所列代表性論文專著需在2011年1月31日前發表(出版)。國家技術發明獎和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項目整體技術需在2011年1月31日前應用。
三、其他事項
1、申報截止時間
請于2013年11月26日前将推薦書(一份)報送科技處成果管理辦公室(行政樓720—2室)。過期不予受理。
聯 系 人:穆麗文 張麗華
聯系電話:85168105
2、請準備15分鐘多媒體材料,準備答辯,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附件:2014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各獎種推薦書式樣
科技處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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