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及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按照“➿⚽✨➿留學、鼓勵回國、來去自由、發揮作用”新時代留學工作方針,鼓勵和吸引更多海外留學人員為國服務,推動國内高校學科建設發展,有效提升國際科研⏭➰水平,現将教育部2019年度“春晖計劃”⏭➰科研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助對象
“春晖計劃”⏭➰科研項目主要資助對象為我校教師或科研人員,與在國(境)外學習或工作的中國留學人員(包括已獲得國外長期、永久居留權者)共同申報的⏭➰科研課題。
二、資助範圍
“春晖計劃”⏭➰科研項目圍繞國家重要建設領域,重點➿⚽✨➿國家中西部、東北地區高校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服務教育改革發展和“一帶一路”建設。資助形式為提供一次性⏭➰科研項目經費,資助标準5萬元。項目執行期為2年。
三、申報條件
1.國内申請者應為具有中級以上(含中級)職稱的在編在崗教師或科研人員,能夠作為項目主持人開展實質性研究工作。
2.同一名申請者每年度限報1項,在完成上個項目并通過驗收結項後,方可再次申請項目;國外⏭➰者每年最多可獲批一個資助項目。
3.⏭➰雙方需簽訂正式⏭➰協議。
4.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申報本次項目:
(1)正在執行教育部“春晖計劃”⏭➰科研項目的負責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春晖計劃”⏭➰科研項目自2016年(含)以來因各種原因被撤銷者。
四、申報原則
1.國内申請者專業類别、申請項目研究方向需與國外⏭➰者專業方向相符。
2.國内申請人需具有較強的研究基礎和能力,國外⏭➰者具有較強研究優勢;課題具有較強的學術價值、理論意義。鼓勵深入的基礎理論研究和有針對性的應用研究課題,鼓勵研究成果能預期産生引領示範、創新性和社會影響、對所在地區高校的學科建設具有促進意義的課題。
3.⏭➰方式需可行,⏭➰雙方均有完成研究工作所必須具備的時間和條件;申請項目符合所在地區高校的特點,可提升本地區高校學術、科研水平。
4.項目完成後需進行驗收和結項,項目成果的基本要求為在省級及以上相關領域刊物上發表至少1篇論文。
五、注意事項
申請書和⏭➰協議等附件材料紙質版于2019年10月9日下班前報送至國際⏭➰與交流處專家科(鼎新樓A區630),申請材料電子版掃描件(每個項目的所有紙質材料整合為一個PDF格式文件)發送至郵箱expert@jlu.edu.cn。
聯系人:田間
電 話:85166565
附件:
國際⏭➰與交流處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