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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管理

居住證明辦理手續

發布日期:2018-09-03 發布人: 點擊量:

1、本人按實際情況填寫《居住證明》(見附件)一式兩份。

2、《居住證明》到研辦簽字,後加蓋學院公章(非學院研究生辦公室的章)。

3、持填好的《居住證明》到中心校區鼎新樓C區一樓行政服務中心學生辦事大廳保衛處窗口辦理,辦公時間:每周一至周五8:00-11:30 13:00-16:30。

4、持上述文件到前進大街派出所戶籍大廳辦理居住證明。根據轄區派出所的規定,需要去戶籍大廳登記180天,方可辦理居住證。

  • 附件【居住證明.docx】已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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