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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德通知

關于申報2022年度教育部“春晖計劃”⏭➰科研項目的通知

發布日期:2022-08-22 發布人: 點擊量:
校内各有關單位: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服務新時代人才強國戰略和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按照“➿⚽✨➿留學、鼓勵回國、來去自由、發揮作用”留學工作方針,鼓勵和➿⚽✨➿更多海外留學人員為國服務,推動國内高校學科建設發展,提升國際科研⏭➰水平,現将2022年度教育部“春晖計劃”⏭➰科研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助對象
   “春晖計劃”⏭➰科研項目主要資助對象為我校教師或科研人員,與在國外高校或研究機構等長期從事研究工作的中國留學人員共同申報的⏭➰科研課題。
   二、資助範圍
   “春晖計劃”⏭➰科研項目圍繞國家重要建設領域,重點➿⚽✨➿在北京、上海、粵港澳大灣區和高層次人才集中的中心城市加快建設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創新高地,促進國家中西部、東北地區高校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服務雄安新區、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教育改革發展和“一帶一路”建設。資助形式為提供一次性⏭➰科研項目經費,資助标準1萬元(項目總執行經費原則上不得少于5萬元,不足部分由項目課題組根據項目執行實際需要,通過自籌的形式自行解決)。項目執行期為2年。
   三、申報條件
   1.國内申請者應為具有中級(含)以上職稱的在編在崗教師或科研人員,能夠作為項目主持人開展實質性研究工作。
   2.國外⏭➰者應為取得博士學位,并具有助理教授(或相當于)以上職稱的中國留學人員。
   3.同一名申請者每年度限報1項,在完成上個項目并通過結項驗收後,方可再次申請項目;國外⏭➰者每年最多可獲批1個項目。
   4.⏭➰雙方需簽訂正式⏭➰協議。協議須由雙方⏭➰者簽字并在中方⏭➰者處加蓋學校公章。協議中應包括“⏭➰雙方信息、簽訂日期、⏭➰内容及目标、研究方式、⏭➰形式、⏭➰雙方權利及義務、經費管理、知識産權歸屬、預期成果、協議有效期和變更終止、争議解決及其他”等内容。
   5.項目負責人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申報:
   (1)正在執行教育部“春晖計劃”⏭➰科研項目,或項目執行期結束但未獲結項确認的;
   (2)所主持的教育部“春晖計劃”⏭➰科研項目自2019年(含)以來因各種原因被撤銷的;
   (3)已獲得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社會科學基金等各類基金資助且已結題或結項的;
   (4)連續兩次申報未獲立項資助且項目内容及執行計劃未發生重大改變的。
   四、申報原則
   1.國内申請者專業類别、申請項目研究方向需與國外⏭➰者專業方向相符;⏭➰項目需符合國家及本地區發展戰略和地區特點。
   2.國内申請者需具有較強的研究基礎和能力,國外⏭➰者專業研究方向具有較強優勢。雙方⏭➰方式和内容可行性強,具備研究工作所必須的時間和條件。
   3.申請項目需具有較強的學術價值和理論意義。鼓勵對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産生引領示範效應和社會影響力的課題;鼓勵結合地方産業發展方向和學校學科特點,理論聯系實際,研究新情況、總結新經驗、回答新問題的理論探索課題;鼓勵具有創新性,在解決“卡脖子”難題、國産可替代等方面可能取得突破的⏭➰科研課題。
   4.項目完成後需進行驗收和結項,履行必要的結項手續。預期成果為論文的,需在省級及以上相關領域刊物上發表至少1篇與獲批立項項目研究内容相符的論文;預期成果為專利的,需至少獲得1項專利,項目負責人需為第一發明人,專利内容需圍繞本項目研究課題。
   五、注意事項
   項目國外⏭➰者信息除填報⏭➰科研項目申報系統外不上網,不主動公開。國内申請者應如實填報材料,确保無知識産權争議。凡存在弄虛作假、抄襲剽竊等學術不端行為的,一經查實即取消申請資格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報。
   《教育部“春晖計劃”⏭➰科研項目啟動經費申請書》(附件1)和《教育部“春晖計劃”⏭➰科研項目基本情況表》(附件2)原件以及⏭➰協議複印件于2022年9月12日16:00前報送至國際⏭➰與交流處專家科(鼎新樓A區630),申請材料電子版掃描件(項目啟動經費申請書和⏭➰協議整合為一個PDF文件,文件大小在10MB以内;項目基本情況表電子版僅需Word文檔)發送至郵箱expert@jlu.edu.cn。
   聯系人:曲暢竹  車軒
   電  話:85166565/15143015188

國際⏭➰與交流處
2022年8月13日

附件下載:https://oa.jlu.edu.cn/defaultroot/PortalInformation!getInformation.action?id=33365450&channelId=179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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