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位置: 首頁  >  新聞中心  >  學生天地  >  正文

學生天地

第二屆中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 計算機學科初賽報名的通知

發布日期:2016-05-16 發布人: 點擊量:

  為我學院在第二屆中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中取得優異成績,選拔優秀隊員,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5〕36号)和)、《教育部關于舉辦第二屆中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的通知》(教高函[2016]4号)等文件精神,激發大學生創新創業熱情,展示創新創業成果,提升創新創業教育水平,我院決定舉辦第二屆“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計算機學科初賽,具體通知如下:

 

計算機學科互聯網+大賽工作組

組  長:魏曉輝 鄭爽

副組長:杜天寶 郭東偉 高占國

組  員:黃岚 李文輝 白江 劉衍珩 楊永健 歐陽繼紅

秘  書:吳威 王鑫  張碩

 

一、參賽項目要求

   參賽項目要求能夠将移動互聯網、雲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等新一代信息技術與經濟社會各領域緊密結合,培育基于互聯網的新産品、新服務、新業态、新模式。發揮互聯網在促進産業升級以及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進制造業、農業、能源、環保等産業轉型升級。發揮互聯網在社會服務中的作用,創新網絡化服務模式,促進互聯網與教育、醫療、交通、金融、消費生活等深度融合。參賽項目主要包括以下類型:

1.“互聯網+”現代農業,包括農林牧漁等;

2.“互聯網+”制造業,包括智能硬件、先進制造、工業自動化、生物醫藥、節能環保、新材料、軍工等;

3.“互聯網+”信息技術服務,包括工具軟件、社交網絡、媒體門戶、數字娛樂、企業服務等;

4.“互聯網+”商務服務,包括電子商務、消費生活、金融、旅遊戶外、房産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聯網+”公共服務,包括教育文化、醫療健康、交通、人力資源服務等;

6.“互聯網+”公益創業,以社會價值為導向的非盈利性創業。

參賽項目須真實、健康、合法,無任何不良信息。參賽項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識産權;所涉及的發明創造、專利技術、資源等必須擁有清晰合法的知識産權或物權;抄襲、盜用、提供虛假材料或違反相關法律法規一經發現即刻喪失參賽相關權利并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參賽項目涉及他人知識産權的,報名時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書面授權許可書、專利證書等;已完成工商登記注冊的創業項目,報名時需提交單位概況、法定代表人情況、股權結構、組織機構代碼複印件等相關證明材料。

二、參賽對象

   “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賽項根據參賽項目所處的創業階段及已獲投資情況,大賽分為創意組、初創組和成長組。具體參賽條件如下:

    1.創意組。參賽項目具有較好的創意、較為成型的産品原型或服務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記注冊。創意組注重創意、實現計劃及商業模式設計。參賽申報人須為團隊負責人,須為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可為本專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職生)。

    2.初創組。參賽項目工商登記注冊未滿3年(2013年3月1日後注冊),且獲機構或個人股權投資不超過1輪次。參賽申報人須為企業法人代表,須為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可為本專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職生),或畢業5年以内的畢業生(2011年6月10日之後畢業)。

    3.成長組。參賽項目工商登記注冊3年以上(2013年3月1日前注冊);或工商登記注冊未滿3年(2013年3月1日後注冊),且獲機構或個人股權投資2輪次以上(含2輪次)。參賽申報人須為企業法人代表,須為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可為本專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職生),或畢業5年以内的畢業生(2011年6月10日之後畢業)。

    以團隊為單位報名參賽。允許跨院、跨校組建團隊。每個團隊的參賽成員人數3人至15人,須為項目的實際成員;指導教師1名至5名,須為實際指導老師。參賽團隊所報參賽創業項目,須為本團隊策劃或經營的項目,不可借用他人項目參賽。已獲首屆伟德国际BETVlCTOR“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金獎和銀獎的項目,不得報名參賽。

三、比賽環節

   1、準備一段10分鐘以内的項目介紹(可采取PPT或VCR等形式);

   2、答辯環節:現場專家評委對項目進行提問,所有參賽隊員均可作答。

 

四、報名要求

    請于6月8日前,将報名表發送到郵箱1062761719@qq.com.文件名寫“項目名稱+組别”。

    報名表請在計算機學院主頁上下載。

五、比賽時間

    6月11日,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