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入學考試将于12月27日至28日舉行。為嚴肅考風考紀,防止我校學生和教職工參與違紀作弊行為,決定在全校範圍内開展誠信考試教育活動,具體要求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過開展誠信考試教育活動,使全校師生員工認識到:
(一)樹立誠信考試觀念,珍惜個人名譽,遵守考試紀律和考場規則,不攜帶任何違禁物品進入考場,不參與替考、作弊等違紀行為,;
(二)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屬于國家級考試,安全保密措施嚴密,因此考生應認真複習,誠信備考。不要相信所謂“出售考研試題”之類的信息,以免上當受騙。
(三)要求校内任何部門和工作人員都不得舉辦或參與舉辦考研輔導活動,不得向社會培訓機構提供舉辦考研輔導活動的場所和設施,嚴禁社會培訓機構進入校園以張貼簡章、廣告等各種方式進行考研輔導培訓的招生宣傳和組織活動。
(四)根據國家規定,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将按照新修訂的《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嚴肅處理。情節特别嚴重的,可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同時,對在校學生和在校教師,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對在職考生,有關部門将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弄虛作假者(含推薦免試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相關考試組織機構會将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将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後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五)通過共同努力,要在全校樹立起“誠信考試光榮,違規舞弊可恥”的良好風尚。
二、工作安排
(一)活動範圍:校内各單位
(二)參加人員:各單位所有學生和教職工
(三)活動時間:2014年12月1日—2014年12月5日。
(四)活動形式:針對學生和教職工分别召開專門會議
(五)活動内容:
組織學習《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六個嚴禁”、“五個一律”等有關規定要求,号召全校師生員工舉報或清理校園内涉及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的非法小廣告和有害信息,全面淨化校園誠信考試環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學院、部處室主要領導對單位誠信教育活動負總責,學院分管本科生、研究生工作的副書記對教育活動具體負責,要紮實有效地開展教育活動。對活動開展走過場、教育不到位,導緻學生和教職工發生違紀舞弊行為的,要追究領導責任
(二)精心組織,周密部署。要做到所有學生和教職工誠信教育全覆蓋,不留死角、不留盲區。加強在校學生的監管,嚴防參與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的舞弊行為。
(三)形式多樣,注重實效。希望各單位利用各種黨團活動和學生活動、校園網、宣傳欄、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等形式,持續開展誠信教育和安全法紀教育活動,在思想上産生觸動,在行為上形成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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