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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通知

關于開展2017年度博士後國際交流計劃派出和學術交流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發布日期:2017-01-20 發布人:研辦 點擊量:

  為進一步加強博士後國際交流,提升博士後培養質量,根據《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關于開展2017年度博士後國際交流計劃派出和學術交流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博管〔20174号)精神,學校開展2017年度博士後國際交流計劃派出和學術交流項目申報工作,為做好此次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内容

   (一)博士後國際交流計劃派出項目(以下稱“派出項目”)

  派出項目資助優秀在站博士後人員和拟進站的2017年應屆博士畢業生到國(境)外優秀高校、科研機構、企業的優勢學科領域,⏭➰開展博士後研究工作,為期兩年。2017年度計劃資助120人,資助經費為每人30萬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付在外從事博士後研究期間的生活開支、住房補助、社會保險及往返旅費等,其餘資助經費由國(境)外拟接收單位機構或⏭➰導師承擔。國(境)外拟接收單位機構或⏭➰導師提供的資助經費原則上應與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資助經費金額相同或接近。

  (二)博士後國際交流計劃學術交流項目(以下稱“學術交流項目”)

學術交流項目資助優秀在站博士後人員赴國外(境外)開展學術交流活動。2017年度計劃資助120人,資助經費為每人3萬元,主要用于赴境外開展學術交流活動的交通費、食宿費、會議費等。

 二、申報條件

(一)派出項目

1.年齡不超過35周歲,身心健康,且人事關系在我校的在站博士後人員和拟進入我校博士後科研流動站的2017年應屆博士畢業生。在站博士後人員須經流動站所在單位與⏭➰導師同意;在職人員(含定向委培博士畢業生)須經學校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處同意。

2.申請人自主聯系國(境)外高校、科研機構或知名企業,并獲得正式邀請。國(境)外拟接收單位一般應為世界排名前100 名的高校、國際知名研究機構或企業。如拟接收的國()外高校不在世界排名前100名之内,但申報學科在國際上屬優勢學科,需外方接收單位和國内推薦單位出具情況說明方可申報。邀請函中須注明提供資助經費的方式和金額。

3.博士後在站期間或在讀博士期間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擁有下列學術或科研經曆之一:

(1)獲得省部級()以上基金資助;

(2)獲得省部級()以上科技獎勵或學術榮譽稱号;

(3)參與“863", "973"、國家科技重大項目、國家知識創新工程或同水平的科研項目。

4.具有良好的英語或接收國語言聽、說、讀、寫能力。

5.專業領域。優先考慮《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 年)》、《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中的重點領域及其優先主題、重大專項、前沿技術領域,國家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點項目。

6. 此前未獲得過此項計劃以及香江學者計劃、中德博士後交流計劃、博士後創新人才➿⚽✨➿計劃等博士後人才資助項目。

(二)學術交流項目

1.人事關系在我校的在站博士後人員(須經流動站所在院、系和⏭➰導師同意)。

2.具有良好的英語(或參加學術交流會議所需語言)聽、說、讀、寫能力。

3.拟參加的國際學術交流會議需為本領域内具有一定國際影響力和一定規模的國際學術交流會議,召集方為專業的行業協會,或者由國際著名的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發起的多邊國際學術會議。

4.已經向拟參加的國際學術會議投稿、為論文的第一作者(或以其博士後⏭➰導師為第一作者,博士後本人為第二作者),并已收到将在會議上宣讀論文的正式書面錄用通知。

5.在從事本站博士後研究工作期間未獲得過此項資助。

6.拟參加的國際學術交流會議召開日期應在2017120日之後。

  三、申報及選拔程序

  派出項目按照“個人申請、學校推薦、專家評審、擇優資助”的原則進行選拔,每年一次;學術交流項目按照“個人申請、學校推薦、擇優資助”的原則進行選拔,每年兩次。具體程序為:

  (一)派出項目

  1.網上申報

  申請人于215-315日期間登錄中國博士後網(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進入“國外境外交流項目”申報評審系統填寫相關信息,生成并打印《“博士後國際交流計劃”派出項目申報表》(以下簡稱“申報表”)(附件1,掃描并上傳主要證明材料。

  2.紙質材料

  打印《申報表》及主要證明材料複印件合訂本一式2 份(a4 幅面,左側裝訂,加封面、目錄),合訂本封面及目錄見附件3;合訂本由所在或拟進站的博士後流動站所在單位審核、簽字蓋章後交至學校博士後管理科。

  派出項目證明材料包括:有效身份證複印件、學位證書或答辯決議書複印件、國外機構正式邀請信複印件、《申報表》中列出的主要科研工作及學術成果證明材料。應屆畢業生在申請時,如還未進行答辯,可先進行申報,待7月底之前再由推薦單位統一提交答辯決議書複印件。具體提交時間另行通知。國()外機構正式邀請信(英文)應使用邀請機構專用信紙打印,由外方⏭➰導師或邀請機構簽發,并明确如下内容:基本信息,包括被邀請人姓名及國内單位等;科研工作起止時間;科研工作專業、課題或研究方向;同意支付博士後期間的資助經費和支付金額數,并注明提供資助的方式;外方⏭➰導師簽字(含電子簽名)與聯系方式。

  (二)學術交流項目

  1.網上申報

  申請人于215日—315日期間或515-615日期間登錄中國博士後網,進入“國外境外交流項目”申報評審系統填寫相關信息,生成并打印《“博士後國際交流計劃”學術交流項目申報表》(以下簡稱“申報表”)(附件2,掃描并上傳主要證明材料。

  2.紙質材料

  打印《申報表》及主要證明材料複印件合訂本一式2 份(a4 幅面,左側裝訂,加封面、目錄)。合訂本封面及目錄見附件4;合訂本由所在或拟進站的博士後流動站所在單位審核、簽字蓋章後交至學校博士後管理科。

  學術交流項目證明材料包括:國際學術會議的通知書;國際學術會議給申請者的邀請信(複印件);論文被會議接受的證明。以上證明材料均要求以正式信函形式英文撰寫,不可用電子郵件代替。

  四、材料報送時間

  (一)派出項目。博士後管理科将于2017310日和313日兩天集中接收申報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學術交流項目。本年度第一次接收申報材料時間為2017310日和313日;本年度第二次接受申報材料時間為2017612日、13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要認真核查申請材料,保證材料真實、準确,電子材料和紙質材料内容完全一緻。若發現虛報或僞造内容,一經查證,将取消申請人申報和獲選資格,并暫停該單位“博士後國際交流計劃”申報資格一年。

  (二)申請材料如涉密,須做好脫密處理。

 

  聯 系 人:蔣 磊  王昊豐 申 川

辦公地點:中心校區綜合信息樓(鼎新樓)a625

辦公電話:0431-85151333

 

附件:1.“博士後國際交流計劃派出項目”申報表

   2.“博士後國際交流計劃學術交流項目”申報表

3.“博士後國際交流計劃派出項目”申報表與主要證明材料合訂本封面及目錄

4.“博士後國際交流計劃學術交流項目”申報表與主要證明材料合訂本封面及目錄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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