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關單位:
根據科技部關于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數學和應用研究”等8個重點專項2021年度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現将我校申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專項名稱(均含青年項目)
1. “數學和應用研究”重點專項(含“揭榜挂帥”項目)
2. “幹細胞研究與器官修複”重點專項
3. “納米前沿”重點專項
4. “生物大分子與微生物組”重點專項
5. “物态調控”重點專項
6. “催化科學”重點專項
7. “工程科學與綜合交叉”重點專項
8. “大科學裝置前沿研究”重點專項
二、“揭榜挂帥”和青年科學家項目
1. 關于“揭榜挂帥”項目。為切實提升科研投入績效、強化重大創新成果的“實戰性”,“十四五”重點研發計劃聚焦國家戰略亟需、應用導向鮮明、最終用戶明确的攻關任務,設立“揭榜挂帥”項目。突出最終用戶作用,實施簽訂“軍令狀”“裡程碑”考核等管理方式。對揭榜單位無注冊時間要求,對揭榜團隊負責人無年齡、學曆和職稱要求,鼓勵有信心、有能力組織好關鍵核心技術攻堅的優勢團隊積極申報。明确榜單任務資助額度,簡化預算編制,經費管理探索實行“負面清單”。
2. 關于青年科學家項目。為給青年科研人員創造更多機會組織實施國家目标導向的重大研發任務,重點研發計劃在更大範圍内設立青年科學家項目。根據領域和專項特點,采取專設青年科學家項目或項目下專設青年科學家課題等多種方式。青年科學家項目不下設課題,原則上不再組織預算評估,鼓勵青年科學家大膽探索更具創新性和颠覆性的新方法、新路徑,更好服務于專項總體目标的實現。
三、申報資格要求
1. 牽頭申報單位和參與單位應為中國大陸境内注冊的科研院所、高等學校和企業等(以下簡稱内地單位),或由内地與香港、内地與澳門科技⏭➰委員會協商确定的港澳科研單位(名單見附件1)。内地單位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注冊時間為2020年6月30日前,有較強的科技研發能力和條件,運行管理規範。國家機關不得牽頭或參與申報。
項目牽頭申報單位、參與單位以及團隊成員誠信狀況良好,無在懲戒執行期内的科研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和相關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
申報單位同一個項目隻能通過單個推薦單位申報,不得多頭申報和重複申報。
2. 項目(課題)負責人須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1961年1月1日以後出生,每年用于項目的工作時間不得少于6個月。港澳申報人員應愛國愛港、愛國愛澳。
3. 項目(課題)負責人原則上應為該項目(課題)主體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實際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員。中央和地方各級國家機關及港澳特别行政區的公務人員(包括行使科技計劃管理職能的其他人員)不得申報項目(課題)。
4. 項目(課題)負責人限申報1個項目(課題);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的在研項目負責人不得牽頭或參與申報項目(課題),課題負責人可參與申報項目(課題)。
項目(課題)負責人、項目骨幹的申報項目(課題)和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在研項目(課題)總數不得超過2個。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的在研項目(課題)負責人和項目骨幹不得因申報新項目而退出在研項目;退出項目研發團隊後,在原項目執行期内原則上不得牽頭或參與申報新的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
項目任務書執行期(包括延期後的執行期)到2021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不在限項範圍内。
5. 參與重點專項實施方案或本年度項目指南編制的專家,原則上不能申報該重點專項項目(課題)。
6. 受聘于内地單位的外籍科學家及港、澳、台地區科學家可作為項目(課題)負責人,全職受聘人員須由内地聘用單位提供全職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職受聘人員須由雙方單位同時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為項目預申報材料一并提交。
7. 申報項目受理後,原則上不能更改申報單位和負責人。
8. 項目具體申報要求詳見各申報指南,有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各申報單位在正式提交項目申報書前可利用國科管系統查詢相關科研人員承擔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情況,避免重複申報。
四、具體申報方式
1.請校内拟申報教師(含參與)5月25日前将确認後的附件10“國家重點研發和重大專項項目申報注意事項須知”拍照後發送至zdxmb@jlu.edu.cn。
2.拟申報教師(含參與)需經所在學院(實驗室)科研管理辦公室進行人員資格審查(包括申報人條件、國家科技計劃在研人員情況查詢),國家科技計劃在研人員情況查詢網站: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公共服務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
3.網上填報受理時間為:2021年6月1日8:00至7月7日16:00。
4.聯系方式
校内聯系: 張文超 孫鐵民 85166453 zdxmb@jlu.edu.cn
技術咨詢電話:010-58882999(中繼線),program@istic.ac.cn。
重點專項業務咨詢電話如下。
(1)“數學和應用研究”重點專項咨詢電話:010-68104460
(2)“幹細胞研究與器官修複”重點專項咨詢電話:010-88225199,010-88225123
(3)“納米前沿”重點專項咨詢電話:010-68104484
(4)“生物大分子與微生物組”重點專項咨詢電話:010-68104344
(5)“物态調控”重點專項咨詢電話:010-68104460
(6)“催化科學”重點專項咨詢電話:010-68104776
(7)“工程科學與綜合交叉”重點專項咨詢電話:010-68104823
(8)“大科學裝置前沿研究”重點專項咨詢電話:010-68104776
科研院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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