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位置: 首頁  >  科學研究  >  科研通知  >  正文

科研通知

轉發吉林省生态環境廳關于開展2022年環境保護科研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發布日期:2022-03-15 發布人: 點擊量:

  為充分發揮環境科研對環境管理和綜合決策的支撐作用,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根據《吉林省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結合我省環境保護工作實際,吉林省生态環境廳決定開展2022年環境保護科研項目申報工作,現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項目申報要求

  (一)項目必須符合《2022年環境保護科研項目申報指南》(詳見附件1,以下簡稱《指南》)要求。

  (二)項目申報單位應為在吉林省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企事業等實體單位,有獨立承擔省級科研項目的綜合能力。鼓勵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與省内企事業聯合開展産學研⏭➰申報,原則上⏭➰單位不超過兩家。聯合申報項目需附正式完整的⏭➰協議(包括⏭➰方式、任務分解、雙方職責、經費分配等),由牽頭單位負責申請。同一單位不得有多個團隊參與申報同一項目。各級行政部門不得申報項目。

  (三)項目負責人原則上應為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開拓創新能力,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過去三年沒有科研信用管理不良記錄,無省級環保科研項目完成情況較差記錄。

  二、承擔單位的确定

  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通過項目申報、答辯評審、擇優委托等程序确定項目承擔單位。

  三、申報材料的編制和報送

  (一)申報材料編寫要語言精煉,數據真實可靠。

  (二)申報書模闆見附件2。預算說明書參照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編制。

  (三)經與環境廳溝通,鑒于近期疫情形勢,此次申報暫時隻報送電子版,請将申報材料電子版于3月17日前發送至郵箱jjj@jlu.edu.cn,材料由學院統一提交至學校科技處。

  四、有關要求

  (一)參與本年度項目申報指南編制的專家,不能申報2022年環境保護科研項目。

  (二)承擔在研省級環境保護科研項目的牽頭負責人,原則上不能作為項目負責人申報2022年環境保護科研項目。

  (三)項目執行年限為1-2年,從項目合同書簽訂之日起計算。

  (四)經費預算根據研究任務實事求是申報。原則上,一般項目10萬元左右,重點項目20-30萬元左右。項目經費采取一次性撥款方式。

  (五)項目申報逾期不予受理。


四、聯系方式

科技廳科技與财務處: 周力光

聯系電話:89963032

校内聯系人:聞雅 王忠江 王藝博

聯系電話:85167489

學院聯系人:金京姬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