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現轉發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2018年應急管理項目《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指南。
改革開放四十年來,我國經濟高速增長,金融業在改革中穩步發展,取得了顯著成就。然而,目前我國還存在金融制度不完善與金融市場化發展不充分、金融監管不到位等問題,使我國金融與實體經濟、金融體系内部存在很多風險隐患。特别是我國經濟進入新時代以後,國家面臨着經濟增長由速度向質量發展轉變、市場化和國際化程度的日益提高、以及外部不确定性增加等方面的嚴峻挑戰。前期積累的一些潛在風險開始顯現,也衍生出一些新的金融風險。若風險逐漸累積并演化成系統性金融風險,将有可能引發金融震蕩,嚴重影響經濟社會發展,危及國家安全。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金融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要把主動防範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着力完善金融安全防線和風險應急處置機制”。2017年底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将“防範化解重大風險”列為三大攻堅戰之首,并明确指出“重點是防控金融風險”。2018年4月的中央财經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明确提出“打好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攻堅戰”。
為此,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特設應急管理項目,專門研究“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相關問題。
一、研究目标
結合新時代我國經濟的特點以及世界經濟的變化,全面剖析我國金融風險産生的原因,深入分析可能産生的危害與影響,提出有效應對重大金融風險的對策建議,為我國防範和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提供科學依據和決策支撐,以更好地促進金融服務我國實體經濟。
二、應急管理項目主要研究領域
(一)國内經濟政策環境與金融風險防範
(二)對外開放和國際沖突(如貿易戰等)與金融風險防範
(三)彙率市場變化、跨境資本流動與金融風險防範
(四)信貸市場、保險市場風險防範和化解研究
(五)金融市場(貨币市場、債券市場、股票市場及衍生品市場等)風險防範和化解研究
(六)财政政策及地方政府行為金融風險防範和化解研究
(七)綜合經營與交叉性金融工具風險防範和化解研究
(八)金融基礎設施風險防範與化解研究
(九)金融科技企業經營風險與防範
(十)金融科技背景下非正規金融活動的風險防範與治理研究
(十一)金融科技與監管科技創新研究
(十二)房地産市場、社會保障與金融風險防範研究
三、申請條件和要求
(一)課題申請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承擔政策性研究課題的經曆;2.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正在攻讀研究生學位以及無工作單位或者所在單位不是依托單位的科學技術人員均不得作為申請人進行申請。
(二)限項規定:此次應急項目申請主持人和參加者,在申請時不列入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申請、承擔和參與項目總數不超過3項的範圍,批準後計入限項範圍。
(三)申請者可選擇其中1個領域或跨領域的内容提出申請,要求聯合1-2家金融行業部門或機構⏭➰申請,無金融行業部門或機構參與視為無效申請。⏭➰單位總數不能超過2家。
(四) 本應急管理項目定位于政策研究,強調應用管理理論和規範方法,運用有效的數據支撐,加強與實際管理部門的結合,在長期學術研究的基礎上,針對項目指南中的研究專題,快速提出科學、可靠的研究結論和可行的政策建議。申請者一般應有紮實的實際背景資料和數據基礎,在相關科學問題研究領域承擔過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課題、或政府部門委托的相關課題,并在申請書中予以明示。
(五)本應急管理項目主要成果為高質量的政策報告。獲得資助的項目在研期間要求每年向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報送一份以上政策建議。
四、申請注意事項
1. 本應急項目要求申請人與金融行業部門或機構聯合申請開展研究,申請人和所有參與人員必須加蓋所在單位公章。
2、申請代碼1選擇G03,資助類别選擇“應急管理項目”,亞類選擇“委綜合管理項目”,附注說明選填“研究類項目”。正文部分按照“重點項目申請書撰寫提綱”撰寫。申請題目可以不同于領域名稱,但應屬該領域所轄之内的研究方向。申請書正文開始請注明“研究領域:xxx(即:上述十二個研究領域之一)”,如跨領域請注明所跨領域。以上選擇不準确或未選擇的項目申請将不予受理。
3、每個項目資助直接費用不超過200萬元。拟資助10項左右。
4. 研究期限定為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5、承擔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2013年以後獲得批準)且尚未結項的負責人,不能申請。本年度内,已經申請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的申請人,不得申請。申請人近 5 年(2013 年 1 月 1 日後)獲得國家社會科學基金資助,并已獲得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頒發的《結項證書》,必須提交《結項證書》的複印件,并加蓋依托單位法人公章。
五、申請程序和時間安排
課題申請書的電子版務必在2018年10月17日—2018年10月21日期間由課題申請人通過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http://isisn.nsfc.gov.cn/)上傳,并由各依托單位科研管理部門确認(10月21日16:00截止)。同時将系統生成的正式申請書pdf文件(以“依托單位名稱+申請人姓名”命名)發送至以下電子信箱:huohong@nsfc.gov.cn(請在主題欄注明依托單位名稱、申請人姓名和具體課題名);紙質版(一份)應在2018年10月21日前(以寄出時郵局的收寄郵戳為準)通過EMS寄出(郵寄☯⚜☯:北京市海澱區雙清路83号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郵編:100085;收件人:管理科學部三處)。兩個版本均到達方視為申請有效。
管理科學部将在11月底之前組織同行評議和會議評審,進入答辯的項目須由申請人到會答辯,不能參加答辯者視為自動放棄申請。
六、聯系我們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管理科學部受理申請和組織評審。
管理科學部三處霍紅 電話:010-62326660 電子信箱:huohong@nsfc.gov.cn
通訊☯⚜☯:北京市海澱區雙清路83号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管理科學部三處,郵編:100085
校内聯系人:朱明
聯系電話: 85167419
科技處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