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是進行教學工作的重要場所,實驗室的安全與環境衛生是确保教學工作順利進行的重要保障,實驗室的安全工作堅持“預防為主,責任到人”原則,建立健全實驗室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一、實驗室負責人全面負責實驗室安全和衛生管理工作,各實驗室(包括設備間、工作室和庫房等)均應指定專人負責安全和衛生工作。
二、加強“四防”(防火、防水、防盜、防事故)工作。實驗室内嚴禁吸煙,離開實驗室前檢查關鎖門窗,切斷電源,清除室内外的廢紙等易燃物品。
三、定期檢查實驗室指定位置配備的消防安全器材,發現問題及時通知學校相關部門更換。
四、要經常對實驗室工作人員和來參加實驗的學生、外來人員進行安全及各項規章制度的教育。
五、加強用電安全管理,不準超負荷用電,嚴禁在實驗室内使用電爐等電熱器。對電線老化、電源插座接觸不良等隐患要定期檢查及時排除。
六、實驗室鑰匙應由實驗室負責人負責,鑰匙的配發要報中心辦公室備案,不得私自配制鑰匙或給他人使用。
七、與工作無關的外來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實驗室,如需進入實驗室,必須由本實驗室人員陪同。如需使用設備,必須在本實驗室工作人員指導下進行。
八、實驗室應保持清潔整齊,儀器設備布局合理,建立經常的清掃制度,嚴禁在實驗室堆放個人物品及其它雜物。
九、實驗室内發生火險或隐患,要按照“中心”防火安全預案及時報告,并采取相應的措施。如有盜竊發生,不得隐瞞,應保護好現場并盡快報告保衛部門及主管部門。
十、實驗室疏散門應确保暢通,學生在實驗期間嚴禁将疏散門上。